贪图三千“劳务费” 出借收款码遭处罚
2026-09-29 15:50:2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颖 | 作者:杨丹 | 点击量:528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杨丹)不少人被“借收款码,轻松赚佣金”的说法迷惑,误以为只是简单兼职,殊不知已经踩上法律红线,沦为电信诈骗的“工具人”。9月24日,永顺县公安局河西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查处一起出借微信商户收款码案件,当事人被依法处罚,以此案例提醒广大群众提高反诈警惕。
2025年12月底,永顺县灵溪镇富坪社区居民张某,被人以收购柑橘需要收款码为由劝说,心存侥幸将自己的微信商户收款码出借给对方,约定借用半个月,可获取3000元好处费。这一行为,实则为不法分子转移赃款提供了便利。

经查,出借期间该账户累计流入资金55.9万余元,大量资金快速流转。民警通过流水账单、询问笔录等材料固定完整证据,查清全部违法事实。张某贪图小利,非法出借支付结算账户,为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提供帮助,已构成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公安机关对张某作出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微信、支付宝收款码、银行卡都属于个人支付工具,严禁出租、出借、出售。不要轻信所谓低门槛高回报兼职,切勿因贪图蝇头小利沦为犯罪分子洗钱工具,触碰法律必将受到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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